
一、《高淳年鉴》是在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高淳年鉴编纂委员会主办,区地方志办公室承编,旨在科学、准确、权威、系统地反映全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综合性地方年鉴。1993年创刊,本卷为第19卷。
二、本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三、《高淳年鉴(2024)》记述高淳区2023年情况。未特别注明时间的事件,均为2023年发生。部分内容涉及2023年前情况,作简要追溯。往届年鉴漏记的内容,本卷年鉴收录的,在条目后注明“补遗”。记述范围为高淳区地域,但与高淳密切相关而发生在外地的事件亦择要收记。
四、本卷年鉴采用分类法编辑,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部分分目下设副分目,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部分条目按需设子目、细目。设区情概览、慢游高淳、中共高淳区委员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代表大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政协南京市高淳区委员会、中共高淳区纪委 高淳区监委、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综合管理、功能园区、农业与农村、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金融、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街镇概览、人物·荣誉类目,另设大事记、附录。条目标题加[]。下设分目167条,条目1038条,表格33张,收录照片234幅。
五、本卷年鉴“人物·荣誉”类目文载年内受到国家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表录年内受到市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
六、本卷年鉴稿件、数据资料由各承编单位提供,并由单位负责人审稿,经高淳年鉴编纂委员会审核。大事记、统计资料分别由区档案馆、区统计局提供。组织机构领导名单中区属单位领导名单由区委组织部提供,直属单位领导名单分别由各单位提供。
七、所使用的数据由于各来源的统计口径、方法不同,存在差异,原则上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统计年鉴未收录或有疑义的数据以业务部门为准。数据增长、降低比较值,未注明与某一年份比较,即为记载当年(2023年)与上年(2022年)比。计量单位用公制,农业土地面积遵循生产习惯以亩为单位。
八、本卷年鉴检索方法除目录外,在卷末还设有索引。索引主要采用主题分析法,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