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金塔年鉴(2024)》是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的规定,由中国共产党金塔县委员会和金塔县人民政府组织,金塔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依法承编的以金塔县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集权威性、史料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地情百科工具书,兼有为今后续修志书积攒史料的功能。
二、《金塔年鉴(2024)》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照党和国家现行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力求客观、系统、真实地记述金塔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三、《金塔年鉴(2024)》采用规范的语体文,以记述为主,说明为辅,两者结合。作为地方年度性资料文献,正文中条目的编纂“重在记述,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用第三人称据事直书。除辑录的原始文献外,本年鉴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四、《金塔年鉴(2024)》记述范围以2023年12月31日金塔县行政区域为界。本年鉴记述时间起自2023年1月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了事物的完整性,个别事件的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书中“建置沿革”类目内容记述时间起自事物发端。“特载”中《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金塔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个报告的时间为2024年。本年鉴中收录的照片凡未标注时间的,均为2023年摄制。
五、本年鉴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为原则,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国家标准、学科规律,结合地情谋篇布局,全书由辅文和正文两部分组成。辅文分为文前辅文和文后辅文两部分,其中文前辅文包括卷首部分,文后辅文包括附录和索引2部分。正文包括概述、特载、专记、大事记、百科部分。除特载、专记、附录采用综合性文章外,其余内容均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正文中插图幅、文前图片92幅及地图1幅。 特载部分,辑录中国共产党金塔县第十六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金塔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特辑部分,记述2023年金塔大事记。 百科部分,记述金塔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乡镇社区概貌、荣誉等,共设类目19个,分目134个,条目1000余个,表格14个。按照方志体例横分门类,以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为框架结构,以条目为主要载体。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表示,条目后括注的人名为各供稿单位供稿人员。 附录部分,收录2023年金塔县委、县政府部分重要文件辑录;金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金塔县人民检察院、金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金塔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金塔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金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金塔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名录等。 索引部分,将年鉴中具有检索意义的事项(人名、地名、词语、概念或其他事项),以主题词的形式按照一定方式有序编排起来,以供读者检索。
六、《金塔年鉴(2024)》凡涉及各种机构时在各类目首次出现用全称,同时标明简称,以后则用简称。凡涉及人物职务在各类目首次出现时标于姓名前,以后在该类目中出现时则不再标注。
七、《金塔年鉴(2024)》采用的资料、照片均由各有关单位提供,书稿由金塔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编辑人员按照年鉴编纂规范编辑。
八、《金塔年鉴(2024)》所涉数据来源多处,相关数据或有差异,应以金塔县统计局发布的《2023金塔统计年鉴》为准。计量单位一律用法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