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酒泉年鉴(2023)》是由中国共产党酒泉市委员会和酒泉市人民政府主管,酒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依法承编的以酒泉市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是全面系统记述酒泉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旨在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市情依据,为各行各业提供信息服务,为国内外各界人士了解酒泉、研究酒泉提供窗口和媒介,同时为编修地方志储备资料。
二、《酒泉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力求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载酒泉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
三、《酒泉年鉴》创刊于2004年,《酒泉年鉴(2023)》为第 20 卷,记载 2022 年度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重点反映酒泉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新成就、新经验、新举措和遇到的新问题。为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部分资料适当上溯下延。
四、《酒泉年鉴(2023)》主要分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部分条目下设子目。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写形式,条目标题用黑体,外加[]。各类目、分目间交叉重复的资料,或区别视角、各有侧重分别记述。条目后括注的人名为各供稿单位供稿人员。
五、《酒泉年鉴(2023)》内容分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貌等35 个类目,206 个分目,2000余条条目,36 张表格,100 余幅图片。
六、《酒泉年鉴(2023)》采用规范的语体文,以记述为主,说明为辅,两者结合。记述事物、事件和人物,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各类组织、机构或事物等专有名称首次出现时一般使用全称,重复出现使用简称。固定用语中的计量单位、转换后难以表述的计量单位沿用历史习惯单位。图片说明中未注明年份的,均为 2022 年拍摄。除了辑录的原始文献外,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七、为突出酒泉特色产业,《酒泉年鉴(2023)》将“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旅游业”“乡村振兴”等内容升格为类目;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生态环境”类目拆分为“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类目。为分类科学,将 12 个银行降格为条目;将6 所教育院校降格为条目;将“党史研究”“档案管理利用”“地方史志编研”等分目归入“文化·体育”类目。
八、《酒泉年鉴 (2023 )》检索方法有目录和索引,分设在卷首和卷尾。索引主要采取主题分析法制作,并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九、年鉴资料由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和省驻酒泉单位、各区市负责提供,且均经撰稿单位负责人审签。反映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的数据,以酒泉市统计局公布的为准:各项事业中具体数字由各部门(单位提供,使用时请注意出处: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