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河年鉴2023》是一部在中共广河县委的领导下,由广河县人民政府主管,广河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编的系统记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发展变化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广河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全面、客观、真实、系统地记述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基本情况,反映全县改革发展进程,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广河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界了解广河,研究广河提供基本资料和历史借鉴。
三、《广河年鉴2023》采用条目体,述、记、录、表并用。除概述、大事记重要文献辑存外,正文大部分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结构层次,以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和撰写形式。全书条目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字【表示。前置宣传彩页,以文为主,图文并茂。
四、《广河年鉴2023》采用语文体文、记述体。用字使用1986年10月国家重新发表的《简化汉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和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所收录的汉字。标记符号以1990年3月国家发布的《语言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五、数字书写按1987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习惯用语、词汇、专用名称及农历等用汉字表述。
六、计量单位除引原文外,一律采用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的规定,如重量中“千克”、长度中的“千米”计量单位一律用中文全称“千克、千米”。如有特殊情况用特殊的计量单位。
七、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兼以纪事本末体。
八、文字资料内容以各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在修改的过程中,变动情况以下发文件时间为准,各种数据以统计部门的资料为准,兼录其他资料。
九、《广河年鉴2023》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止2022年12月31日。
十、《广河年鉴2023》的编辑出版得到了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的热情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党研室、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和图片,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由于编辑水平有限,错误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