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靖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记述永靖县2022年度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永靖县提供基本资料,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提供历史借鉴。
二、《永靖年鉴》创办于2003年,是由永靖县人民政府主管、永靖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每年出版1卷。《永靖年鉴(2023)》为第21卷。
三、《永靖年鉴(2023)》记述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证年鉴资料的完整性,特载、附录等章节内容记载时间下延到2023年4月,重要数据以《永靖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
四、《永靖年鉴(2023)》除特载、大事记、索引外,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县情概览”“气象水文”部分条目下设次条目,分别用不同的字体、字号来表示。
五、《永靖年鉴(2023)》将原类目“群团组织”修改为“人民团体”;“农业”修改为“农业林业水利”并调整到“工业”之前;“金融”“保险”整合为“金融”;“商贸流通”修改为“商贸”;“文化旅游”“广电融媒”“档案图书”整合为“文旅体育”;“防灾救援”“社会事务管理”“社会保障”整合为“社会事务与管理”;“附录”中增设“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成员名录”分目,将正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名录”调整到该分目下。
六、《永靖年鉴(2023)》彩页选用图片70幅,正文选用图片25幅,随文图表54张,集中反映全县重要事件、重要成果和社会热点等。永靖县地图由甘肃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编制。
七、《永靖年鉴(2023)》标点符号、数字用法、计量单位等均以国家发布的标准规范执行。
八、《永靖年鉴(2023)》中的“省”指甘肃省,“州”指临夏回族自治州,“县”指永靖县。
九、《永靖年鉴(2023)》设置双重检索系统:正文前有目录,后有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