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亭湖年鉴》是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主办、盐城市亭湖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亭湖年鉴(2023)》卷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旨在全面系统地记述2022年度亭湖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区各行各业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以及需要解决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亭湖、研究亭湖提供资料信息,为编修地方史志积累地情史料。
三、本卷记述起讫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持内容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根据记述需要,部分条目和图片内容适当上溯或下延。
四、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亭湖年鉴(2023)》编撰框架分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以条目为主要载体。个别分目下设副分目,条目为记述的基本层次。部分栏目和分目在《亭湖年鉴(2022)》的基础上作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使得内容更加贴近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要。
五、人物栏目收录亭湖籍或外籍在亭湖区内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全国好人、江苏省好人。荣誉栏收录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本卷年鉴主体内容由各相关单位专人撰稿提供,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撰稿人统一在条目、资料后署名。入鉴图片由区融媒体和各相关单位供稿,已知作者均在图片下方署名,未知作者均注明提供图片的部门。
入鉴数据由区统计局提供,特载栏目中的领导讲话报告及文件选编栏目中的重要文件摘录基本保持原状,对有关数据未作改动。供稿资料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