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张家港年鉴(202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记载2021年张家港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界人士了解、研究张家港提供基本信息资料,为编修地方综合志书积累资料。
二、张家港年鉴是由中共张家港市委领导、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张家港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负责逐年编纂的张家港市地方综合性年鉴。《张家港年鉴(2022)》为第二十七卷,主体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至12月,人物和宣传画页照片内容适当外延。
三、张家港年鉴采用条目式记事体,分类编纂。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张家港年鉴(2022)》设类目36个,下设分目232个、条目1043个、表格124张。
四、《张家港年鉴(2022)》宣传画页篇首围绕庆祝建县市60周年,回顾60年蝶变;突出张家港继往开来打造“六个城市”,谱写全市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工作举措。篇尾展示各区镇(街道)新时代新面貌及组建的张家港市史志联盟系列馆风采。
五、《张家港年鉴(2022)》正文将2021年重点和亮点“张家港市综合实力列全国县市前三名”“全市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设置为专文,并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在纲目和内容上作补充和调整。其中,进一步强化张家港地方特色,突出“文明引领”“数字张家港”和“乡村振兴与协作奔小康”类目及相关内容;根据区镇改革实际,调整保税区和三个街道的不同记载方向和内容;根据百姓关心的数据,在附录中增加“社会调查”分目。
六、《张家港年鉴(2022)》采用的稿件由全市各区镇、各部门提供,并经相关单位领导审核。文中所列数据,原则上依据《张家港统计年鉴(2021)》,统计年鉴中没有的以主管部门统计为准。有些数据因统计口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读者在引用时加以注意。
七、《张家港年鉴(2022)》有纸质版和网络版两种版本。网络版通过手机微信二维码扫码可实现移动阅读。同时,大部分类目增加视频等资料链接,作为该类目内容的补充,读者可通过二维码扫码实现立体化阅读。
八、根据行文实际需要,《张家港年鉴(2022)》部分机构使用简称,机构全称与简称对照表列于目录前。文中“年初”“年内”“年末”特指2021年年初、2021年年内、2021年年末,“上年”指2020年。
九、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
十、《张家港年鉴(2022)》卷首有总目和详细的中文目录、英文要目,卷末有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的主题分析索引,各篇有该篇分目提示,文中信息可由目录、索引、书眉等获得。
十一、张家港年鉴编纂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和全市各区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由于编辑水平有限,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