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西北石油年鉴(2017)》(以下简称《年鉴(2017)》)为企业年鉴,2002年创刊,《年鉴(2017)》是第16卷,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西北石油局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主办,由《西北石油年鉴》编慕委员会和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档案管理中心年鉴编辑部负责编辑。《年鉴(2017)》中收集的资料全、新、实,是一本权威性、资料性工具书。《年鉴(2017)》全面、系统地记录局、分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重大事件、主要活动及发展变化,客观反映局、分公司在油气勘探开发、生产经营、科研攻关、工程建设、油气销售、安全环保、企业管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年鉴(2017)》努力发挥企业年鉴的功能和作用,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加强企业内部单位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了解搭建平台,为开展国内外经济交流与技术合作提供服务,为广大读者全面了解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提供信息,为编史修志积累资料。
三、《年鉴(2017)》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专人撰写初稿,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经年鉴编辑部筛选删繁、补充、整理、修改后刊用,以确保年鉴所载信息、史料的真实性。
四、《年鉴(2017)》以部类为单位,由分目和条目组成,条目标题均加【】。设有特载、概况、要闻大事、油气勘探、石油钻井、油气开发、油田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生产管理、经济运行管理、行政管理服务、党群工作所属单位、油地共建、人物·先进集体、附录16个部类。为便于读者查阅,卷首设有中英文目录,书末附有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音序排列的索引。
五、《年鉴(2017)》各条目以及所附各类图表所涉及的信息资料,尤其是统计数据,均经撰稿单位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具有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年鉴(2017)》人物·先进集体部类中因2016年无新上任局领导,所以未收录领导简介。凡前卷年鉴已载而无变动的领导不再收录。
七、为记述方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音郭楞州”;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简称“局、分公司”,各所属单位名称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其余用习惯简称;条目中的“民族”一词,一般指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
八、《年鉴(2017)》在编纂出版过程中,承蒙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得到局、分公司领导及所属单位、部门和撰稿人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