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辉县市年鉴》是由中共辉县市委、辉县市人民政府主管,中共辉县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办的综合性、权威性、资料性年度史志工具书。
二、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生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翔实地记载辉县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年度发展情况,发挥存史、资政、垂鉴后人的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辉县提供基本资料,并为编修志书辑存资料。
三、本年鉴每年出版一卷。本卷为总第30卷,记载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结构层次、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分目一般以各相关单位设置。全书条目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
五、本卷着重反映2022年辉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全书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要、中国共产党辉县市委员会、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辉县市人民政府、政协辉县市委员会、纪检监察、党务、政务、人民团体、法治、军事、综合经济管理、农村和农业、工业信息化、文旅发展、城乡建设和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交通公路、财税投资、商贸服务、金融保险、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乡镇(街道)概况、附录等29个类目。
六、本年鉴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主要统计数据均以辉县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数据不详的使用撰稿单位提供数据。某些对应指标数据在上年卷刊出后作了调整,一般不予注明。
七、本年鉴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通讯员提供,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编辑人鉴;图片资料由辉县市融媒体中心和相关单位提供;组织机构领导名单由中共辉县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