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年鉴》由钦州市人民政府主持编纂、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辑,是系统地记载钦州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旨在为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为经济工作提供信息,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钦州提供基本资料。
二、《钦州年鉴》的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客观记载钦州市年度发展情况。
三、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栏目设类目、分目(部分分目下设立次分目)和条目三级,以条目为主要载体,部分条目设置层次标题。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加 【】 表示,条目下的层次标题用楷体。《钦州年鉴(2023)》分为35个类目,依次是特载、大事记、钦州概貌、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钦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钦州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自贸区·开发区、工业、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邮政业、信息产业、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业、商贸服务业、个体私营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业、经济行政管理、口岸、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县(区)和管理区概况、人物、附录,着重记载2022年钦州市基本情况。内容层次的设置为便于读者分类系统阅读和检索,并表示类目与条目之间的层次关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排序和层次不表示其地位、隶属关系和规模。
四、本年鉴所记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自治区”或“广西”,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简称“自治区党委”,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简称“钦州市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简称“自治区政府”,钦州市人民政府简称“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单位名称在各类目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括注简称,之后出现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简称“市委政研室”。
五、本年鉴采用的文稿、图片均由市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区)地方志办公室提供,并经撰稿单位领导审核,文末一般署撰稿人名或单位名。
六、本年鉴的特载、附录和书前图片专辑所记述的内容不受年度限制。为保持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个别条目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
七、本年鉴的统计资料数据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统计数据以市统计局公布或相关单位提供为准。本年鉴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考虑到历史原因及习惯,目前,在中国广大农村“亩”仍是最主要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本年鉴在记述农业事项时,土地面积仍使用“亩”作为计量单位,1亩=666.67平方米,随文不再括注说明或与平方米进行换算。
八、本卷年鉴配备书后检索系统。书首设中文目录,书尾设索引。编辑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