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州年鉴》是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泉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
二、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载泉州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建设发展状况,反映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泉州、研究泉州、置业泉州、旅游泉州提供尽可能全面、翔实的地情资料。
三、本年鉴采用小编结构分类编辑。本卷设有卷首(含图说泉州、市情概况、特载、专记)、人口 资源环境、中共泉州市委员会、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政协泉州市委员会、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对外及侨港澳台交流、法治、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财税金融、经济开发合作与产业园区、民企与泉商、农业、工业、第三产业、港口建设与口岸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科学技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民生及社会保障、县(市、区)、荣誉人物、大事记、附录28个类目,类目下根据内容需要设1-2个层次的分(子)目,条目为内容的基本载体形式。
四、本卷记述的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选介资料、相关链接及部分图表跨年度选编。
五、本卷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均依国家现行规范(农田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保留“亩”的旧称);文中凡简称“党员”均指中国共产党党员,“省、全省”均指福建省,“市、全市”均指泉州市;人物所及男性、汉族均不注。
六、本卷统计数据采用《泉州统计公报》和《泉州统计年鉴》的数据;统计局统计范围之外的数据出自各供稿单位,因各单位统计口径不尽相同,个别数据可能有差异,读者引用时务请注意统计口径的不同。全文中除特别注明外,泉州市统计数据不含金门县。
七、本卷资料除了由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外,部分由编辑人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