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山年鉴》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规定,由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衡山县委党史研究室(衡山县地方志编纂室)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衡山年鉴》创刊于2009年,第1部三年一编;第2部五年一编,从第2部开始公开出版;从2015年编的第3部开始一年一编,并公开出版;本次编纂的是第11部。
一、《衡山年鉴(2023)》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二、《衡山年鉴(2023)》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地记载年限内衡山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与本行政区域密切相关的内容,重点记载年限内衡山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三、记述时限是: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采用分类法编辑。全书分特稿·特载、大事记、衡山概况、中国共产党衡山县委员会、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衡山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山县委员会、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衡山县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农业农村、工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交通·邮电·通信、财政·税务、商业贸易、金融、教育·文化、社会民生、乡镇概况、人物、附录共26个部类。全书主要采用条目体,分部类、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各层次在字号、字体及编排上有较明显区别,条目标题统一采用黑体字,加[]表示。
五、“衡山概况”中领导名录刊登全体县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及县直机关、群众团体和垂直管理单位副科级以上机构领导人任职情况(不含非领导职务)。乡镇副科以上领导人任职情况载人“乡镇概况”。
六、“人物”收录2022年衡山县新到任县级领导人物简介、县内新晋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表录。
七、所载稿件大部分由各部门、单位提供资料,小部分由县地方志编纂室自行撰写、收集,各单位提供的稿件都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所有资料由县地方志编纂室汇总、整理、编辑、加工成书,经审稿小组初审,报县年鉴编纂委员会审稿,并报衡阳市及其所辖部分兄弟县(市)区专家评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以统计公报为准,其他数据由各部门提供。有少数数据因统计口径或计算方法不同,可能不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