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赤峰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围绕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赤峰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概貌和发展情况。
二、《赤峰年鉴》是由赤峰市档案史志馆负责编纂的大型资料性文献。创刊于1996年,每年出版一卷。
三、《赤峰年鉴(2022)》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事物适当追溯、下延,便于读者了解始末。本年鉴中,主语为“赤峰市”的均简称为“市”或被省略,直书月、日均为2021年内的日期,涉及其他年份的时间均标明年份。
四、《赤峰年鉴(2022)》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在少数分目中增加子分目的层次。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年度内机构改革的单位单独设置条目或【概况】条目增加机构设置、职能、编制等内容。
五、《赤峰年鉴(2022)》主要载录赤峰地区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资料,共设市情概览、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赤峰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赤峰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赤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赤峰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军事、法治、经济管理、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旅游、金融、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旗县区概况25个类目,以及特载、专记、大事记、人物、文献选编、附录、索引、编后记等,收录图片289张。
六、《赤峰年鉴(2022)》框架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做了适当调整,删除“党政机关”类目,增设“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赤峰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赤峰市委员会”类目;删除“财政·税务”类目,将其作为分目并入“经济管理”类目;删除“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类目,将其作为分目并入“农业”类目;将分目“环境保护”提格为类目“生态环境”。
七、《赤峰年鉴(2022)》所用稿件均由赤峰市各部委办局、各旗县区、中区直驻赤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供稿,并经领导审查。书中所涉数据来源多处,相关数据或有差异,均以赤峰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准。计量单位原则上采用法定单位,个别如“亩”等现实通行、民众认可者遵从习惯。照片除署名外的均由各供稿单位提供。领导名录均以截至2021年12月末任职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