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宁波年鉴》是在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宁波市地方志(年鉴)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具体编纂出版,系统记述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发展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宁波年鉴》逐年记载宁波市范围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和新经验,为执政提供借鉴,为发展开创思路,为历史留存资料。
二《宁波年鉴2021》是1997年创办以来连续出版的第25卷。本部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如实记录宁波市在2020年聚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胸怀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努力展现“重要窗口”模范生担当作为的宏伟历史过程。
三本部年鉴记述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持事物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部分内容、数据作上溯处理。
四本部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设栏目、分目(部分栏目设副分目)、条目等三至四个层次。栏目下一般设“综述”,分目(副分目)下设“概况”。主要记述形式为条目,条目标题加“[]”。体裁有述、记、图、表、录。全书设各类栏目39个,分目239个,条目1578个,表格79个,彩页图照33幅,随文图照168幅。卷首设《特载》《大事记》《总述》《专记》4个附属栏目,正文设33个主体栏目,卷末设《附录》《索引》2个附属栏目。
五本部年鉴纲目调整情况。 (一)新设栏目:1.《群众团体》。(二)栏目名称调整:1.《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原《民主党派·团体》);2.《新区·开发区》(原《开发区》)。(三)新设分目(副分目):1.《新区》;2.《宁波前湾新区》;3.《甬江科创大走廊》;4.《宁波南湾新区》;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6.《市政公用》;7.《关心下一代工作》;8.《卫星城市试点镇》。(四)分目(副分目)名称调整:1.《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原《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2.《城市设计和风貌》(原《城市建筑和风貌》);3.《党史地方志工作》(原《史志工作》);4.《政务服务》(原《行政审批》);5.《宣传交流》(原《文旅对外交流》)。(五)撤销分目(副分目):1.《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2.《市场综合监督管理》;3.《知识产权监督管理》;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5.《药品安全监督管理》;6.《城市更新》;7.《城建工程》;8.《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9.《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10.《宁波甬港联谊会》;11.《人物特辑》。
六本部年鉴正文中除通用简称和缩略语外,首次出现的其他简称等,一般在第一次出现时括注楷体字注释,不重复释义。
七本部年鉴使用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主要数据资料,在各单位提供的基础上,以《宁波统计年鉴2021》为准。年度之间的数据对比除注明以可变价计算外,均为现行价。
八本部年鉴所载资料由宁波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编纂过程中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实、补充和调整。
九本部年鉴设置目录(中文、英文)和索引双重检索系统。中文目录详至条目,表格序号、表格名称以楷体字标示。正文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按主题词首字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随文图照索引、简称标注索引按页码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