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鹤岗年鉴》是由中共鹤岗市委史志研究室主持编纂出版的年度资料性文献,1987年开始出版。为领导决策、经济社会发展、了解市情等提供参考依据,是一部具有权威性、综合性、实效性的工具书。
二、《鹤岗年鉴2022》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和政府关于出版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突出地方性、综合性、资料性和年度性特点,围绕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载2021年鹤岗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概貌和发展情况。
三、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特定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时限有所上溯或延伸。
四、本年鉴采取分类编辑法,主要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共设29个类目,197个分目,1016个条目。条目作为年鉴主体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寻检单元,标题用黑体字加[]表示,部分条目内容较多则以条目下用楷体标题标示。
五、本年鉴较《鹤岗年鉴(2021)》,对框架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将“鹤岗市概况”“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纪检·监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体育”更名为“市情概览”“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岗市监察委员会”“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体育”;将“旅游”分目升格为类目,下设“综述”“旅游推介活动”“节庆活动”“旅游精品线路”“景区景点建设”5个分目;“市情概览”类目增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分目;“农业”类目增设“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农田建设”分目;“工业”类目增设“医药工业”“食品工业”“建筑工业”分目;“科学技术”类目增设“测绘”分目。
六、本年鉴统计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内容所涉数据来源于供稿单位或统计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因来源、口径、方式、时间的不同,所载数据不尽一致,请读者以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