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神木年鉴》(2023)(以下简称“本年鉴”)是由中共神木市委、市政府组织编纂,神木市史志编纂研究室负责编辑出版的地方综合年鉴。本年鉴编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存真求实,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年度内神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发展情况。旨在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神木提供资料,为宣传推介神木市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二、本年鉴主要收录2022年神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记载全市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重要事件。
三、本年鉴记录内容时限为2022年1月至12月。为保持记述的完整性,便于读者了解详情,部分内容适当上溯。
四、本年鉴设特载、神木概览、大事记等类目27个。除文字记述外,还编排了神木市政区交通图、文前彩图等。
五、本年鉴资料由神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以及各有关单位提供,并经供稿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市史志编纂研究室负责编写,市史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审定。
六、本年鉴中的机构名称、部门名称、会议名称等,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重复出现时用简称。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及领导信息以机构改革后为准。
七、本年鉴中有关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未纳入市统计局统计范围的其他数据,采用各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统计数据除特别注明外,截止时间皆为2022年12月底。
八、本年鉴收录的《在2023年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三个年”活动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神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均是原文收录,编撰时未对称呼、度量衡单位等方面作改动。
九、本年鉴在文字上力求简练、规范,但由于稿件出自众多部门和众人之手,时间紧迫,虽经多次审核、校对和修改,但仍有差错和疏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